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
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系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某住宅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物”)的合法所有人。
2. 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的上述住宅不动产无偿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该赠与。
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标的物的无偿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甲方无偿赠与乙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号的住宅不动产,包括其附属设施和地产使用权。该不动产的权属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并已向乙方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保证其为标的物的合法所有人,有权进行赠与。
1.2 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1.3 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前,甲方应妥善保管标的物,不得对其进行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在标的物过户完成后,享有该不动产的一切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2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付款(如有)及配合政府部门的审查等。
2.3 乙方应保持标的物的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结构或用途,如需变更,须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赠与的费用
本协议所涉赠与为无偿赠与,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相关的过户费用、税费及其他必要支出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约提供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或未能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或未能支付应负担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在乙方完成过户手续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赠与关系即为成立。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 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