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乙方(受赠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YY路YY号
鉴于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一套住房赠与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平的原则,就住房赠与及相关费用承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ZZ街ZZ号的住宅(以下简称“赠与房产”)无偿赠与乙方。
1.2 赠与房产的基本情况:房产结构为XX,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XXXXXXXXXX。
第二条 赠与的条件和方式
2.1 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90日内将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2 甲方在赠与房产的过户过程中,需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三条 相关费用的承担
3.1 乙方同意承擔房产过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房产评估费用;
(2) 过户登记费用;
(3) 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
3.2 在赠与房产过户完成之前,甲方需负责房产的管理及维护责任,并承担其所有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以便于顺利完成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
(2) 甲方在过户完成之前,继续享有赠与房产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房产的使用和管理。
(3) 甲方应保证赠与房产在赠与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争议、抵押、查封、冻结等状况。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于本协议签署后根据法律程序要求甲方将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尽快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3)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赠与房产的相关证件,并承担因未能妥善保管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
5.2 若乙方未按约定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暂缓房产过户,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5.3 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协议条款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正文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未被任何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张三 (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李四 (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