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北京市朝阳区某住宅的合法拥有者,且愿意将该住宅无偿赠与乙方,乙方亦愿意接收该赠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赠与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_______的住宅(以下简称“赠与物业”)无偿赠与乙方。
1.2 赠与物业的具体信息:
-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 土地性质: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赠与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应保证所赠与的物业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无任何权利争议。
2.1.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赠与物业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2.1.3 甲方在赠与物业未登记到乙方名下之前,不得擅自处分赠与物业。
2.1.4 甲方自愿放弃对赠与物业的所有权利,并同意该物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归乙方所有。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应及时配合甲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2.2 乙方在接收赠与物业后,应接受所有与该物业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用、税费、水电费等。
2.2.3 乙方在赠与物业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或抵押该物业。
2.2.4 乙方应当遵守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使用赠与物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三条 赠与方式及时间
3.1 本次赠与为无偿赠与,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2 本赠与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协议签署后,应于______日内完成赠与物业的相关权属变更登记。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完成赠与物业的权属变更登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未履约所导致的损失,并可要求延长赠与协议的履行期限。
4.3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配合甲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并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5.2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6.2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适用)之日起生效,直至赠与物业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7.2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效;如有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合法,该条款应被视为可分割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地点:北京市朝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