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乙方(受赠机构):[非营利艺术机构的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姓名]
地址:[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机构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将其个人艺术品赠与给乙方,乙方也希望接受该赠与,以促进艺术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艺术品赠与给乙方,艺术品的详细信息如下:
- 名称:[艺术品名称]
- 类别:[艺术品类别,如油画、雕塑等]
- 创作时间:[创作年份]
- 尺寸:[具体尺寸]
- 当前估值:[艺术品当前估计价值]
1.2 这一赠与应包括上述艺术品的一切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展示权和转让权。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前,随时取消赠与,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如实提供艺术品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购买凭证、鉴定证明及其他合法文件。
2.3 甲方应确保其对赠与的艺术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争议或担保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所赠的艺术品,并享有艺术品的合法占有和使用权。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艺术品,确保艺术品在捐赠后的状态良好,并如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3.3 乙方在使用艺术品时,应注明艺术品的来源,即由甲方捐赠。
3.4 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抵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艺术品。
第四条 赠与的条件
4.1 本赠与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乙方在接受捐赠后,应在[具体时间]内,将艺术品接收登记入册,并在官方网站或相关渠道上进行公示。
4.3 乙方应确保艺术品在其法人存续期间持有,如机构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况发生时,须提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方未能如实提供艺术品的相关信息或存在隐瞒事实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
5.2 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妥善保管艺术品,或未经授权处理艺术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艺术品,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7.3 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及内容都经过双方的平等协商,表明双方真实意图,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行为。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