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者):[赠与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赠与者身份证号码]
地址:[赠与者地址]
乙方(受赠者):[受赠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受赠者身份证号码]
地址:[受赠者地址]
鉴于:
甲方为家用电器的合法所有者,愿意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亦愿意接受该赠与,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 本协议所述的赠与物品为:[具体家用电器名称及型号,例如“冰箱,型号为XYZ123”]。
2. 赠与物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赠与目的
本协议仅为甲方向乙方赠与家用电器,甲方承诺该赠与不附加任何条件或额外要求。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赠与上述家用电器。
2. 甲方应保证所赠与的电器为其合法财产,且未涉及抵押、纠纷、查封等法律问题。
3.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赠与物品的交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书及相关配件。
4. 甲方需确保赠与物品在交接时的安全、完好,并承担交接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后,合法享有赠与物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2. 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配合甲方完成赠与物品的交接工作。
3. 在接受赠与物品后,乙方应负责保管和维护赠与物品,确保其正常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赠与物品损坏,乙方应承担修理或赔偿责任。
4. 乙方不得将所赠与的家用电器转让给第三方,需在使用前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赠与物品的交接
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与乙方约定具体的交接时间及地点,双方应共同确认赠与物品的状况。
2. 交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赠与物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购买发票、保修卡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在约定的交接时限内未能完成赠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赠与物品市场价值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 若乙方未履行保管和维护的责任,导致赠与物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额度以赠与物品市场价为准。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如协议内容需进行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协议的任何附件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如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无效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