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联系方式:138000000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100号
乙方(受赠人):李明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联系方式:139000000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路200号
鉴于甲方愿意将其个人财产中的一套家具赠予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与物品
1. 本协议项下的赠与物品为:一套家具,具体包括:
(1)沙发一套(包含三人位和单人位)
(2)茶几一张
(3)餐桌一张及配套椅子四把
(4)床一张(1.8米双人床)及床垫一块
(5)衣柜一只
已明确品名、数量、规格及相关附件。
二、赠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赠送的家具为其合法拥有,且无任何产权争议、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家具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完成家具的验收工作。
(3)甲方不得随意反悔,须依照本协议履行赠与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所赠送的家具,且确认家具的状态符合双方约定。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家具的相关信息及使用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3)乙方在接受家具后,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转让或处置该家具。
三、交易费用
本次赠与为无偿赠与,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家具交付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运、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家具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延迟一天500元的违约金,并可以要求甲方履行交付义务。
2. 如乙方在接受家具之后擅自转让或处置该家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于该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3.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则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可执行的情况下,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五、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