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甲方地址】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乙方地址】
鉴于甲方愿意为乙方设立教育基金以支持其教育事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内容
1.1 甲方同意设立一项教育基金,旨在支持乙方在学术及职业发展中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本费、课外活动费用等。
1.2 赠与金额共计人民币【金额】元(¥【金额】),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将该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教育基金账户。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教育基金的使用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使用明细。
2. 甲方应按本协议第1.2条规定的时间将赞助款项准确无误地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 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尊重乙方对教育基金的使用自由,除非乙方的使用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条款。
2.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利自主支配用于教育的基金,并向甲方定期报告基金的使用情况。
2. 乙方应对所使用的教育基金进行合理使用,不得将基金挪作他用。
3. 乙方需于每学年结束后向甲方报送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基金使用情况及自身的学习进展。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教育基金账户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教育基金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账号及开户行)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进行款项转账。
3.3 资金使用和管理
乙方承诺,本教育基金将专用于教育目的,包括学费、书本费、住宿费、课程活动费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支出。若乙方将该基金用于其他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所用金额。
3.4 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与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 如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疾病、事故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相关教育,双方可协商解决剩余现金的处理方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第1.2条的约定及时转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款项的百分之五(5%)作为赔偿。
4.2 如果乙方违反契约约定,将教育基金用于非教育目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规使用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并追索未还款项。
4.3 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所导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任何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为签字部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