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2023年10月1日由以下双方签订:
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李明,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李华,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
鉴于甲方为家庭财产的合法拥有者,现愿意无偿赠与其家庭遗产及家具给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的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家庭遗产,包括但不限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房产(房产证号:XXXXXX)及所有家具(详见附表1)转让给乙方。
1.2 赠与的家具包括:沙发、餐桌、椅子、床、电视柜、书柜等,具体清单及状况见附表1。
第二条 赠与的生效条件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2 赠与的房产过户需经过合法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局的办理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双方应共同协助办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家庭遗产及家具转让给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赠与的家庭遗产及家具的合法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4)甲方需在交接时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及家庭遗产的相关管理信息。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赠与的家庭遗产及家具。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家庭遗产及家具负责妥善保管,确保在交接完成之前不发生损坏。
(3)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配合甲方办理遗产过户手续,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认为如有必要,随时可以对赠与财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 赠与财产的交接
4.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将家庭遗产及家具交付给乙方。
4.2 交接地点为甲方所述住所,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交接地点验收。
4.3 交接时,双方应共同填写并签署交接证明文件,以确认财产的交接完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若未能如约交付家庭遗产及家具,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5.2 乙方若未能如约接受家庭遗产及家具,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5.3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未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合同总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确认。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执行。
7.4 协议的附件部分(如清单、证明等)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表1:赠与家具清单及状况
1. 沙发:价值2000元,状况良好。
2. 餐桌:价值1500元,状况良好。
3. 椅子:价值300元,状况一般(有轻微划痕)。
4. 床:价值2500元,状态完好。
5. 电视柜:价值1000元,轻微磨损。
6. 书柜:价值800元,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