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
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合法拥有某项艺术品的所有者,愿意将该艺术品赠予乙方,乙方也表示愿意接受该艺术品作为赠与。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在友好和谐的氛围中明确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赠与物品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艺术品赠与乙方:
1. 艺术品名称:
2. 艺术品描述(例如:艺术家、创作年份、材质、尺寸等):
3. 艺术品的照片或附件(如适用):
第二条 赠与的目的
本次赠与旨在表达甲方对乙方的友谊或亲情,甲方并不以任何商业利益为目的。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当确认其对所赠艺术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赠与物品无任何权利纠纷或法律责任。
2. 甲方负责确保所赠艺术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在签署本协议时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艺术品的所有事项。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相关的交接手续和必要的资料说明。
4. 在赠与完成后,甲方不再对该艺术品负有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接受赠予后,有权自行处置该艺术品,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展示、转让等。
2.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所赠艺术品,并对其安全负责,避免因保管不当而导致的艺术品损坏或遗失。
3. 乙方需尊重艺术品的文化价值,不得进行任何损毁、改造或影响其价值的行为。
4. 乙方同意在未来的交流中,适时反馈艺术品的状态及保存情况。
第五条 交接条款
1. 本次赠与的交接地点为甲方的住址,交接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后______日内。
2. 甲方应在交接时,将该艺术品及相关所有权证明、资料(如有)一并交付给乙方。
3. 乙方需在交接时确认接受艺术品的状态,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如实告知赠与物品的真实状况,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乙方未能妥善保管艺术品,导致其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与损失。
3.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应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准。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接受艺术品及双方履行完毕协议内容为止,均为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分别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