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鉴于:
甲方为艺术收藏品的所有者,并有权进行赠与;
乙方希望无偿接受甲方所赠艺术收藏品。
基于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的描述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艺术收藏品无偿赠与乙方:
(1)作品名称:[作品名称]
(2)艺术家:[艺术家姓名]
(3)材质:[材质]
(4)尺寸:[尺寸]
(5)创作年代:[年代]
(6)附加说明:[附加说明,如艺术品来源、鉴定证书等]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确保自己是该艺术收藏品的合法所有者,具备赠与的完全权利。
(2)甲方应提供艺术收藏品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鉴定证书、证明文件等,以证明其合法性。
(3)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及时将艺术收藏品及相关文件交付乙方。
(4)甲方不得随意撤销赠与,除非乙方违反协议条款。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确认的赠与范围内接受艺术收藏品。
(2)乙方应在协议约定的交接日期内,亲自或委托他人完成接收手续。
(3)乙方应妥善保管所赠艺术收藏品,确保其安全及完整。
(4)乙方不得将所赠艺术收藏品再次转让或售卖。
第三条 交接细则
1. 交接时间: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时间]内完成艺术收藏品的交接。
2. 交接地点:双方可协商确定交接地点,如甲方住所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3. 交接内容: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艺术收藏品及全部相关说明文件,并进行实物验收。
4. 验收标准:乙方应对所接收的艺术收藏品进行清点和质量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在交接后[具体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艺术收藏品,需向乙方支付[罚款数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接收艺术收藏品,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延误交接相关的费用,费用金额为[金额]。
3. 若乙方在接收后未能妥善保管艺术收藏品,导致其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依法承担全部损失,赔偿甲方因损失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过双方书面确认,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协商,合理调整其中条款。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若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法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协议的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任何胁迫、欺诈或误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