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鉴于甲方为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合法业主,并愿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居室公寓(具体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房产证号:XXXXX)赠与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及权属
1.1 甲方同意无偿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居室公寓无偿赠与乙方,乙方接受该赠与。
1.2 甲方确认该房产没有任何抵押、查封、债务或其他权益纠纷,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及相关法律文件,确保该房产的权属清晰。
2.1.2 甲方在房产过户前,应保证该房产于交接时没有任何债务和法律纠纷。
2.1.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及其他法律手续。
2.1.4 若甲方故意隐瞒房产的瑕疵,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产的完全所有权,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及时支付房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过户手续费、税费等)。
2.2.2 乙方有权依法使用和经营赠与的房产,并承诺自房产过户后承担房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2.3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赠与顺利完成。
2.2.4 受赠房产过户后,乙方不得将其转让、抵押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处置。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赠与标的物的交接
3.1.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并将房产交付乙方。
3.1.2 甲方应在交付实物房产时,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照一并交付给乙方。
3.2 费用承担
3.2.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过户税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3.2.2 除以上费用外,因房产过户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法律责任
3.3.1 若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3.3.2 若因乙方未能如约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通知后的15日内赔偿完毕,逾期未赔偿的,需支付逾期赔偿金,标准为逾期部分的每日千分之一。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
6.3 相关争议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6.4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