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xxx号
乙方(受赠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yyyy小区yyy号
鉴于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二居室(以下简称“该房产”)永久赠与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的基本情况
1.1 该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房屋产权证编号为xxxxxxxxxxxx。
1.2 该房产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具体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xxx号。
第二条 赠与事项
2.1 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该房产永久赠与乙方,乙方接受此赠与。
2.2 甲方保证其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且无任何抵押、纠纷或债务负担。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正常使用和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3.1.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3.1.3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披露该房产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权属、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权在获得该房产后,享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3.2.2 乙方应在甲方完成赠与后,及时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
3.2.3 乙方应妥善维护该房产,确保其不受损毁。
第四条 房产过户
4.1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前往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2 甲方应提供所需的身份证明、房产证及相关 paperwork,配合乙方办理过户。
4.3 过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评估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未能如期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产评估价值的10%。
5.2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产评估价值的10%。
5.3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可以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遵守协议条款,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7.2 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8.3 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充分理解后签署,本协议之任何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被篡改、假冒或不当使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