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
赠与方(艺术家):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以下简称“艺术家”)。
受赠方(收藏家):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以下简称“收藏家”)。
基于诚意、信任与艺术的共享,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艺术家无偿赠与艺术品给收藏家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赠与标的及描述
1.1 艺术家同意将其创作的艺术品(以下简称“赠与艺术品”)赠与给收藏家,赠与艺术品的具体信息如下:
(1)作品名称:________;
(2)创作年份:________;
(3)创作材质:________;
(4)作品规格:________;
(5)其他相关信息:________。
1.2 艺术家确认该艺术品为其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该作品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抵押或质押状况。
二、权利与义务
2.1 艺术家的权利和义务:
(1)艺术家有权在赠与完成后,保留艺术品展示、复制、出版等权利,但需事先征得收藏家同意。
(2)艺术家应保障赠与艺术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因作品真实性问题导致的法律责任由艺术家承担;
(3)艺术家应在赠与前向收藏家提供作品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原创证明、真伪鉴定书等。
2.2 收藏家的权利和义务:
(1)收藏家有权要求艺术家对作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澄清;
(2)收藏家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对赠与艺术品进行展示与分享,但需注明艺术家的名字及作品信息;
(3)收藏家应妥善保管该艺术品,避免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毁或灭失,若因收藏家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收藏家应赔偿艺术家的损失。
三、赠与的实施与交付
3.1 赠与艺术品的所有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转移至收藏家,但艺术家的署名权、署名及展示权依旧保留。
3.2 艺术家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将赠与艺术品交付给收藏家,交付方式可为现场交接或物流寄送,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合同生效条件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赠与艺术品所有权的实际交付完成。
4.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形成书面文件并附于本协议后方可生效。
五、违约责任
5.1 若艺术家未按本协议约定交付赠与艺术品,收藏家有权要求艺术家在____日内履行交付义务;若逾期仍未交付,收藏家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艺术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2 若收藏家未按约定妥善保管艺术品,导致艺术品损毁或灭失,收藏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艺术品的市场交易价值为准。
5.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损失发生的一方依法提出。
六、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双方签订协议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签署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确认。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艺术家与收藏家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栏目)
艺术家(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收藏家(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