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甲方为独立创作的艺术作品的拥有者,且希望以无偿的方式将部分艺术作品转让给乙方;乙方亦表达了对甲方艺术作品的欣赏及接受赠与的意愿,因此,双方就本次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艺术作品:指甲方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雕塑、摄影、装置艺术等,具体作品清单见本协议附录。
1.2 本协议:指双方在上述背景下订立的本赠与协议。
第二条 赠与内容
2.1 甲方同意将其创作的以下艺术作品无偿赠与给乙方:
(1)作品名称【名称】;
(2)创作时间【创作时间】;
(3)创作形式及媒介【描述】;
(4)作品的材料及尺寸【材料和尺寸】;
2.2 甲方确认以上艺术作品为其独立创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赠与作品的使用、展示等行为中经乙方同意进行合理限制。
(2)甲方有义务将赠与作品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提供必要的相关手续和文件。
(3)甲方有义务不再以任何形式出售或再次赠与上述艺术作品。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接受赠与之日起拥有上述艺术作品的所有权。
(2)乙方有权在不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况下,对赠与作品进行展示、出售及其他合法使用。
(3)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该艺术作品,并承担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
(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提及的艺术作品再转让、赠与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转让手续
4.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赠与凭证;
(2)作品证明文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5.3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完成艺术作品的转让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补交,并保留追求违约责任的权利。
5.4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3.2款的转让、赠与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作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__________ (日期)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日期)
附录:艺术作品清单
1. 作品名称:【名称】
2. 作品描述:【描述】
3. 创作时间:【时间】
4. 作品形式及媒介:【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