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联系电话:13800000000,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
乙方(受赠人):李四,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联系电话:13900000000,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另一个小区。
鉴于:
1. 甲方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住宅的合法所有人,产权证号:京房权证朝字第123456号。
2. 甲方自愿将上述住宅无偿赠与乙方,乙方也表示愿意接受该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 赠与标的为甲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住宅,具体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号楼101室,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朝字第123456号。
2. 甲方保证所赠与的住宅无任何抵押和债务纠纷,产权清晰,处于合法有效的状态。
第二条 赠与的条件与程序
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住宅产权的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等,与相关部门办理所有必要的法律手续。
2. 甲方将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确保产权变更手续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协议签署后积极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 甲方应确保赠与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承担与房屋有关的所有法律责任。
(3) 甲方在完成赠与后,不再享有与该住宅相关的任何权利及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依法取得该住宅的全部权益,并享有对住宅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2) 乙方需积极协助甲方办理赠与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 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及时缴纳物业费用及相关税费。
第四条 赠与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赠与标的的产权变更手续完成后,赠与关系正式成立。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导致乙方无法合法取得赠与房屋的产权,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照规定协助甲方办理赠与手续或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导致赠与无法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进一步协商约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