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地址:[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地址:[地址]
鉴于甲方为其个人艺术品的合法拥有者,愿意将其藏品赠与乙方,同时希望乙方对该艺术品进行后续的保管与展示,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及其描述
1.1 赠与物品: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艺术品赠与乙方:
(1)艺术品名称:[名称]
(2)艺术品类型:[类型,如油画、雕塑等]
(3)艺术家:[艺术家姓名]
(4)创作年份:[年份]
(5)艺术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如尺寸、材质、艺术品图片的附加说明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确认,该艺术品为其个人合法财产,除赠与外,未对其进行任何权利转让或抵押。
2.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及时将该艺术品转交给乙方,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2.3 甲方有权随时查询、参与乙方对艺术品的展示和保管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
2.4 甲方不得单方面取消此次赠与或对其附加其他条件。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取得艺术品后应妥善保管,确保艺术品的安全、完整和良好状态。
3.2 乙方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对该艺术品进行展示,并在展示前通知甲方。
3.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艺术品的保管状况以及任何可能影响艺术品的因素。
3.4 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该艺术品,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离任和保留权利
4.1 乙方如特定情况下将无法继续保管艺术品,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艺术品。
4.2 如乙方在本协议期间离任,需确保艺术品的继续保管和展示服务合同的承接人具备相关资质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第五条 保管与展示服务
5.1 乙方应为艺术品提供适当的保管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温湿度控制、光照管理及安全防护等。
5.2 乙方同意为该艺术品安排定期的专业清洁与维护,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乙方应在展示艺术品时,确保符合行业标准并提前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展示方式或位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转交艺术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协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2 若乙方未能对艺术品妥善保管,导致艺术品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为艺术品的市场估值。
6.3 任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可履行协议,另一方不得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
7.2 如艺术品在赠与后遭遇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或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并可选择暂停本协议的履行。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