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公寓赠与亲属的合意合同
甲方(赠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
为明确甲、乙双方就房产赠与事宜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公寓(以下称“赠与房产”)赠与乙方。赠与房产的房产证编号为:[房产证编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土地证编号]。赠与房产无任何抵押和权利负担。
第二条 赠与的性质
1. 甲方赠与的房产为无偿赠与,乙方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2. 此次赠与不附加任何条件,即赠与房产的权利及利益全部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权利转移
1.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协助乙方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
2. 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自过户完成之日起,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该日起享有赠与房产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承诺赠与房产无任何抵押、查封、诉讼等权利负担,确保乙方在接收房产时无任何法律纠纷。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法律文件,确保乙方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3. 甲方承诺在赠与房产过户前,不将该房产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面承担赠与房产的相关税费及过户手续费用。
2. 乙方承诺在完成房产过户后,妥善维护和管理赠与房产,并保持其良好状态。
3. 乙方同意不对外转让及处分赠与房产,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房产税等费用。
2. 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赠与房产的相关税费及过户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3. 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益。
第八条 修改与终止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在赠与房产过户完成之前,双方均可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终止时应按双方权益进行处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任何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房产赠与协议书的全部内容,双方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后续的权属转移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