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
签署地点:___
签署日期:___
甲方(赠与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方式:___
乙方(受赠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方式:___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方无偿赠与乙方动车票及相关旅游服务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在本次赠与活动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动车票:指由甲方赠与乙方的动车出行票据。
2. 相关旅游服务:指与动车票相关的一系列旅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预定、旅游行程安排、接送服务等。
第三条 赠与内容
1. 甲方同意无偿赠与乙方动车票共计___张(具体日期:___)。
2. 甲方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酒店预定:乙方在旅行期间的住宿安排,
b. 旅游行程安排:乙方的旅游线路、游览景点等。
c. 接送服务:乙方在目的地的接送安排。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结束旅游后对相关服务进行反馈。
2. 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条款提供无需支付的动车票及相关旅游服务。
3. 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旅游服务的确认信息,例如酒店预订确认、出发日期和时间等。
4. 甲方应确保赠与的动车票合法有效。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动车票及相关旅游服务。
2. 乙方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合理使用所获得的动车票和旅游服务。
3. 乙方应在使用赠与的动车票及相关旅游服务时,及时向甲方反馈使用情况及必要的联系方式。
4. 乙方不得将所获动车票及相关服务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赠与乙方动车票及相关旅游服务,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转让动车票或相关旅游服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 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应在___日内采取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否则对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产生。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通知与联系
1.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联系方式或地址。
2. 所有通知及通讯均应使用合同中所列的联系方式,除非对方书面通知变更。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法规变更或无效而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部分)
甲方(签字): __________ 日期: 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日期: 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