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具体地址]
乙方(受赠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具体地址]
鉴于甲方为家族珍藏的珠宝所有者,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珠宝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赠与,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与物品
1.1 赠与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珠宝:
- 珍珠项链,款式:[具体款式],重:[具体克数],价值:[市场估价]元;
- 钻石戒指,款式:[具体款式],重:[具体克数],价值:[市场估价]元;
- 翡翠手镯,款式:[具体款式],重量:[具体克数],价值:[市场估价]元。
1.2 所有赠与物品均为甲方合法拥有,且具有合法的来源。
二、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有权随时对赠与物品进行管理和处理,直至赠与行为完成。
- 甲方有责任确保赠与物品在赠与时是完好无损,并附带相关的鉴定证书、购买凭证等重要文件。
-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及时将赠与物品交付给乙方。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乙方有权接受甲方赠与的珠宝,并享有所有权的完整权益。
- 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所接受的赠与物品,并承担因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
-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反馈、报告任何因珠宝造成的损失或损毁情况。
三、赠与方式
3.1 赠与物品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具体时间段,如“7个工作日内”] 完成交接。
3.2 交接地点为:[具体地址],双方应提前约定时间,以便进行有效交接。
四、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2 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物品交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因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损失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4.3 如果乙方未能妥善保管所赠与的珠宝,导致珠宝损失或损坏,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五、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对此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修改均须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
5.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相关法律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或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七、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之间的所有书面沟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等。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填写日期]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