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鉴于甲方为个人艺术品的合法拥有者,并希望将其所拥有的艺术品无偿赠与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艺术品的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艺术品(以下简称“赠与艺术品”)赠与乙方,赠与艺术品的具体信息如下:
- 艺术品名称:
- 艺术家:
- 年份:
- 尺寸:
- 材质:
- 现状(如有损坏、修复情况等):
- 其他特征或相关信息: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承诺其为赠与艺术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完整的赠与权利,所赠艺术品不存在抵押、担保及其他权利纠纷。
2.1.2 甲方应在赠与协议生效前,确保赠与艺术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必要,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或来源证明。
2.1.3 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10日内,向乙方交付赠与艺术品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赠与艺术品的保存和展示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在赠与后的良好状态。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自愿接受赠与艺术品,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2.2 乙方应在赠与艺术品交付后的7日内进行接收确认,并向甲方书面反馈确认意见。
2.2.3 乙方应妥善保管赠与艺术品,维护其完整性和价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赠与艺术品。
2.2.4 乙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赠与艺术品进行展示、使用,但应尊重艺术品的原创性,且不得进行任何改变或损毁行为。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赠与艺术品的交付
3.1.1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赠与艺术品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
(具体地址)
3.2 费用条款
3.2.1 赠与本身为无偿行为,乙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如产生交付、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3 知识产权
3.3.1 本协议中赠与的艺术品的著作权、相关知识产权等仍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获得艺术品的使用权和保存权,任何商用需经甲方书面许可。
3.4 变更与解除
3.4.1 本协议的内容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能如期交付赠与艺术品,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违约金按交付艺术品市场估值的5%计算。
4.2 若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妥善保管艺术品,导致艺术品损毁或价值大幅缩水,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损坏时的艺术品市场价值赔偿。
4.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双方确认:本协议内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所有条款均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