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鉴于:
1. 甲方双方均同意,甲方愿意将一件价值五万元的艺术品(以下称“赠与物”)赠与乙方,乙方亦愿意接受该赠与物。
2. 甲方确认该赠与物的所有权归其所有,并且不涉及任何担保、质押、所有权纠纷等法律问题。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赠与物的描述
1.1 赠与物的名称:_______
1.2 赠与物的规格或描述:_______
1.3 赠与物的市场评估价值:人民币五万元(¥50,000元)。
1.4 赠与物的现状:甲方确认赠与物在赠与时处于完好状态,未存在损坏或缺损。
第二条 赠与义务
2.1 甲方的义务:
a)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日内,将赠与物交付给乙方。
b) 甲方应确保赠与物不存在权利瑕疵,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拥有该艺术品的完全所有权。
2.2 乙方的义务:
a)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日内,接受赠与物的交付。
b) 乙方应负责接受后物品的保管,维护其完好状态。
第三条 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
3.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赠与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3.2 甲方在完成赠与后不再对赠与物拥有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赠与物,或赠与物存在权利瑕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4.2 乙方如未按时接受赠与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赠与物市场价值的10%。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应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
7.3 本协议的条款如有不清楚之处,双方应在实施过程中协商解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