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捐赠给博物馆的具体条款与条件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赠与方:____(以下简称“赠与方”)
地址:____
联系方式:____
受赠方:____博物馆(以下简称“受赠方”)
地址:____
联系方式:____
鉴于赠与方是某一艺术品的合法所有人,且愿意将该艺术品捐赠给受赠方用于公共展览与研究,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赠与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下列艺术品无偿捐赠给受赠方:
(1)艺术品名称:____
(2)艺术品类别:____
(3)创作者:____
(4)创作年代:____
(5)艺术品尺寸:____
(6)相关证明文件(如证书、购置凭证等):____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赠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1)赠与方保证其对所赠与的艺术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无任何权利瑕疵;
(2)赠与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确保艺术品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3)赠与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及时将艺术品交付给受赠方,交付方式为____;
(4)赠与方有权随时了解艺术品在受赠方处的保护与展出情况,但不得干扰受赠方的正常管理和展览活动。
2.2 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赠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及时接受艺术品,确保艺术品的安全并提供适当的存放、展示条件;
(2)受赠方应在接收艺术品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标识和说明,供公众欣赏;
(3)受赠方有责任进行艺术品的维护与保养,并定期检查其状况;
(4)受赠方有权对艺术品进行展览、借展、研究等活动,并应在每次展出时明确作品来源;
(5)受赠方不得将艺术品转售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该艺术品,除非经过赠与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在双方均已明确理解、同意并自愿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
3.2 赠与方权利的保留:
虽然本协议完成了艺术品的赠与,但赠与方仍保留对所赠艺术品的以下权利:
(1)艺术品的署名权,赠与方有权在展览及出版物中标示其名字为创作者;
(2)参与艺术品的相关学术研究与讨论。
3.3 受赠方的义务:
(1)受赠方应遵守本协议所列的义务,确保艺术品不受损毁,若因疏忽导致艺术品受损,受赠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受赠方需定期将艺术品的维护、展出情况向赠与方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在发生违约情形时,违约方应于收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____天内纠正违约行为,若未能在此期限内纠正,守约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费用。
4.3 违约赔偿的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且不包括因违约而导致的间接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赠与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6.2 如受赠方因故不再具备接收艺术品的能力,赠与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赠方返还所赠艺术品。受赠方则应在接到终止通知后____天内将艺术品返还给赠与方。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共计____页,一式____份,赠与方与受赠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协议的所有条款、条件和义务,愿意遵照执行。
赠与方(签字):____
日期:____
受赠方(签字):____
日期: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