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赠与方:_____________(个人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赠与方”)
受赠方:_____________(慈善机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赠方”)
鉴于:
1. 赠与方自愿赠与其拥有的文化艺术品(详见附录一),以支持受赠方的公益事业,推动文化艺术的传播与发展。
2. 受赠方愿意接受该文化艺术品,并承诺将其用于公益活动。
因此,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的描述
1. 赠与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化艺术品名称:
(2)艺术家/创作者:
(3)创作年代:
(4)材质:
(5)估值(如有):
(6)其它相关材质或情况:
1. 赠与方确认其拥有对上述文化艺术品的合法所有权,且该物品并非被限制或禁止转让。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赠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1)赠与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合理选择和确定赠与的文化艺术品。
(2)赠与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受赠方提供所赠与物品的相关文件、证明(如有),以确认其所有权及真实性。
(3)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合法且合理地使用、存放及展出赠与的文化艺术品,但不得损害赠与方的名誉或影响赠与方日后的社会形象。
(4)赠与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赠与物品移交至受赠方指定地点。
2. 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赠方有权接受赠与方无偿赠与的文化艺术品,作为推动公益事业的资产。
(2)受赠方应合理使用、保管和展示所赠与的文化艺术品,不得改变物品的性质或损坏物品。
(3)受赠方承诺,所赠与的文化艺术品只用于推动相关公益事业,不得出于商业目的进行交易或转售。
(4)受赠方应在每年年底向赠与方提供文化艺术品的使用情况及相关公益活动的报告,确保赠与物品的使用符合约定目的。
第三条 赠与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所赠与的文化艺术品的所有权完全转移至受赠方,并在受赠方处进行合理保存和展示。
2. 本协议的附录(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清单,赠与方和受赠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构成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用及其它因违约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2. 若受赠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合理使用、存放或展出赠与的文化艺术品,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终止本协议。
3. 若赠与方未能按照约定移交赠与物品,受赠方有权要求赠与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并依约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如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方和受赠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赠与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