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为一名艺术家,拥有个人创作的油画作品,并愿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其油画作品赠与乙方。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的具体描述
1. 赠与作品名称:生命之歌。
2. 作品类型:油画。
3. 创作时间:2023年8月。
4. 尺寸:80cm x 100cm。
5. 材质:油画布、油画颜料。
6. 作品状态:全新,未展示于他处。
第二条 赠与的目的及用途
甲方将上述油画作品赠与乙方,旨在表达甲方对乙方的友谊与支持。乙方承诺,接受作品后将妥善保管,避免因保管不当导致作品损毁或贬值。乙方同意不以任何商业目的转让或出售该作品,若后续使用需经过甲方同意。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赠与完成后,要求乙方妥善保管赠与作品,并及时通报保管情况。
(2)甲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及作品版权,乙方在展示或出版时需注明作者为甲方。
(3)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拥有、使用和欣赏该油画作品,并在个人空间内展示。
(2)乙方有义务合理保管油画作品,不得随意变更其形态、性质,如需调整展示位置须确保不影响作品安全。
(3)乙方在公开场合展示时,需注明作者及作品信息,如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展示照片或相关资料。
第四条 赠与的程序
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油画作品交付给乙方,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址。
2. 交接时,双方应共同签署作品交接确认书,确认作品的状态及认可其赠与额。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且可选择解除赠与协议。
2. 如乙方未能妥善保管作品或擅自转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作品价值损失,并补偿因此导致的所有相关损失。
3. 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降低损失,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电子签名同样视为有效。
2. 协议的终止:
(1)双方共同确认协商终止。
(2)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3)如获赠作品因不可抗力损坏或灭失,赠与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加条款
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形成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