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赠与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在[地点]签署:
赠与方:[赠与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以下简称“赠与方”);
受赠方:[慈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机构地址](以下简称“受赠方”)。
鉴于:
1. 赠与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一件艺术品(以下简称“赠与物”)无偿捐赠给受赠方,受赠方愿意接受该艺术品,且双方有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的详细信息
1. 赠与物名称:[赠与物名称];
2. 艺术品类型:[艺术品类别,如油画、雕塑等];
3. 材质:[艺术品材质];
4. 大小:[尺寸];
5. 估值:[估值金额,必要时附上估值报告];
6. 来源:[详细说明艺术品来源、创作年份等]。
第二条 赠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赠与方应对赠与物的所有权确保拥有无争议的合法权利,且赠与物无任何权利瑕疵;
2. 赠与方有权随时查询受赠方对赠与物的使用情况;
3. 赠与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通过必要的手续将赠与物转交给受赠方,并协助受赠方办理相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4. 赠与方应对赠与物的价值真实性负责,若因虚假捐赠造成任何损失,赠与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赠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受赠方应对赠与物进行妥善保管,并不得将该艺术品转让、出借或用于商业活动;
2. 受赠方有权对赠与物进行展示和宣传,展示内容需事先征得赠与方同意;
3. 受赠方应定期向赠与方汇报赠与物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保证其完好无损;
4. 受赠方应为赠与方提供必要的捐赠证明以供赠与方用于个人税务申报等目的;
5. 若受赠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上述艺术品而导致赠与方声誉受损,受赠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捐赠的目的及使用
1. 赠与方同意,赠与物应作为受赠方的筹款、宣传及艺术文化传播之用;
2. 受赠方保证将以公益、非营利的方式使用该赠与物,并确保与慈善宗旨相符的展示和使用;
3. 任何情况下,受赠方不得利用赠与物进行商业活动,如需进行相关展览或活动,应事先书面告知赠与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 若赠与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未能按时交付赠与物,需支付受赠方因损失或延误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3. 若受赠方无故未能按协议约定妥善保管赠与物,导致赠与物损毁或遗失,需赔偿赠与方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长期有效,直至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完毕所有义务;
3.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
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本协议一式贰份,赠与方与受赠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赠与方(签字): 日期:
受赠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