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23-01
签订日期: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甲方(赠与人):李先生
身份证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受赠人):张女士
身份证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鉴于:
1. 甲方为个人艺术创作者,拥有自创艺术品的所有合法权利。
2. 甲方自愿将其创作的油画《晨曦》赠与乙方,乙方欣然接受此赠与。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创作的油画《晨曦》(以下简称“赠与作品”)无偿赠与乙方,赠与作品的具体信息如下:
作品名称:《晨曦》
创作时间:20XX年X月X日
尺寸:80cm x 120cm
材料:油画颜料、画布
作品编号:001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将赠与作品的所有权无条件转移给乙方,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再对该作品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应保证其为赠与作品的合法所有者,作品无版权纠纷,且赠与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应在赠与作品交付时,提供相关作品的创作证书和相关的展示证明文件。
(4)甲方在乙方接受作品后的六个月内,需提供作品的保养建议及维护注意事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赠与作品后,享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可以对作品进行展示、出租、转让等。
(2)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维护该作品,确保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3)乙方如欲对作品进行商业用途,需要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的一年内,邀请甲方参加至少一次作品的展示活动,保证甲方能够看到作品的展示情况。
第三条 赠与作品交付
1. 赠与作品的交付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作品的交付地点为乙方在本协议中所填写的地址。
3. 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赠与作品进行验收,如发现作品有损坏或不符合约定,甲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赠与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赠与作品评估价值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妥善保管赠与作品,导致作品受到损害,乙方需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修复费用以市场评估为准。
3.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赔偿金额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及合同执行的相关费用计算。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协议内容。若需变更协议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合同的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变更协议的内容应书面双方皆认可。
2. 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应在明确的时间内,未标明者,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日期执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