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城镇住宅(以下简称“该住宅”)赠与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 赠与物业及其附属物
甲方将其位于(具体地址)。该住宅的建筑面积为(具体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为(相关信息)。赠与包括:住宅内所有设施、家具和附属物。
第二条 赠与目的
本次赠与的目的为(具体目的,如家庭支持、增进亲情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方式接受赠与。
(2)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关于该住宅的所有权情况及任何潜在的法律纠纷。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确保该住宅的合法性及产权的完整性。
(4)甲方承担赠与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赠与税、过户费用等。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接受该住宅,并享有该住宅的全部权益。
(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该住宅的产权顺利过户。
(3)乙方应承担在受赠后产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费用。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该住宅转让或抵押。
第四条 合同条款
1. 赠与的条件与程序
(1)此赠与合同的生效需经双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印章。
(2)双方应在(具体时间)内完成产权转移手续,具体地点为(办理地点)。
(3)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供乙方查阅。
2. 赠与后的权利与义务
(1)自产权过户之日起,乙方将承担该住宅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2)此后,由于该住宅的所有权变更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能如实告知乙方相关法律纠纷,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具体金额)元。
3. 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则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具体年限),在此期间协议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在以下情况下,双方可共同商议终止本协议:
(1)经双方书面同意终止;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出现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附件(如产权证明复印件等)也构成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