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艺术家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址:[艺术家地址]
乙方(受赠方):[收藏家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址:[收藏家地址]
鉴于:
1. 甲方为一名具有合法资格的艺术家,拥有创作和赠与艺术品的权利;
2. 乙方为一名合法的艺术品收藏家,愿意接受甲方赠与的艺术品;
3. 甲方愿意无偿将其创作的艺术品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该艺术品。
因此,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创作的艺术品《艺术品名称》(以下简称“赠与艺术品”)赠与乙方。
1.2 赠与艺术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 类型:[类型(例如:油画、雕塑等)]
- 尺寸:[尺寸]
- 创作日期:[创作日期]
- 其他描述:[特殊说明或特点]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需保证赠与艺术品的原创性,并确保其拥有赠与的合法权利。
2.1.2 甲方需对赠与艺术品的创作背景及相关信息进行如实告知乙方。
2.1.3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赠与艺术品的交付,交付时应确保艺术品的完好无损。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应在收到赠与艺术品时,签字确认接收。
2.2.2 乙方有权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处置、展示、收藏或售卖赠与艺术品,但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著作权。
2.2.3 乙方应妥善保管赠与艺术品,确保其不受损毁、遗失或被盗。如发生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修复。
第三条 赠与方式
3.1 甲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将赠与艺术品交付给乙方:
-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邮寄等]
- 交付日期:[具体日期]
3.2 交付完成后,乙方应在[天数]天内确认收到艺术品,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交付赠与艺术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赠与艺术品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损失。
4.2 如乙方未按时确认收到赠与艺术品,视为乙方默认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另一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甲方对赠与艺术品的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享有使用权的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进行复制、传播、展览等行为。
5.2 乙方在展示或转让作品时,应在相关文献、信息或任何宣传资料中标明甲方的署名及创作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