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设立一项个人教育基金以支持乙方的教育发展,双方本着充分尊重、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准则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与乙方在设立及管理个人教育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1.2 本协议所涉及的基金是用于支持乙方的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本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教育支出。
第二条 基金的设立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赠与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以设立个人教育基金。
2.2 赠与资金将在乙方正式入学前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基金的管理
3.1 基金由乙方管理,乙方有责任根据协议的目的使用该基金。
3.2 乙方应在使用基金前,提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计划,并在使用后向甲方提交使用报告,包括教育支出的详细信息及相关票据。
3.3 乙方应保持基金的透明度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审查。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基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证明文件。
4.1.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将赠与资金交付给乙方。
4.1.3 甲方不得随意干预乙方的学习和生活,但有权对基金的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赠与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
4.2.2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的教育需求自主选择教育机构和课程。
4.2.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基金的使用情况。
4.2.4 乙方如未能按约定使用基金,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如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
5.2 如甲方未按期支付赠与资金,乙方有权要求支付赠与款项并索取逾期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5.3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基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已使用的资金,并可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5.4 在出现违约情况时,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对方未履行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其他约定的条款。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法院或相关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