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号码〕
地址:〔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号码〕
地址:〔地址〕
鉴于:
1. 甲方为“北京某房地产开发项目”(下称“项目”)的合法权益持有人,拥有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益。
2. 乙方希望获得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并同意接受甲方的赠与及转让。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的内容及范围
1. 甲方同意将其在“北京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开发合同、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赠与给乙方。
2. 本协议所涉及的权益具体包括:
a. 项目土地使用权,合约编号为〔编号〕;
b. 开发项目相关的全部文件及资料;
c. 其他与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诺其对赠与的项目权益拥有合法及完全的所有权,且该权益不受任何权利瑕疵的影响。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权益转让的相关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获取所赠与的权益。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获得赠与后,享有对“北京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使用及收益权,并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合法使用该项目。
2. 乙方应承担相关的开发及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费用、税费及其他相关支出。
3.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任何机密信息。
第四条 合同条款
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项目正式交付运营之日止。
2. 甲方和乙方均应忠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3. 如果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整改未达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未能遵守协议规定,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
3. 违约方需在收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若整改未果,守约方可依法寻求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损失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a. 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b.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经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
c. 双方协商一致,愿意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