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赠与方:阿特尔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赠与方”;
受赠方:李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受赠方”;
鉴于:
1. 赠与方是油画作品的合法所有者,并愿意将其作品赠与受赠方;
2. 受赠方接受赠与方的赠与,愿意接受该油画作品。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物品
1.1 赠与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油画作品《春之韵》(创作年份:2023年,画作尺寸:80cm x 60cm)赠送给受赠方,作品的详细描述见附件一。
1.2 赠与方保证其对上述油画作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且该作品未设定任何质押或其他权益。
第二条 赠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赠与方的权利:
(1) 有权随时了解受赠方对作品的使用情况;
(2) 有权要求受赠方妥善保管赠与的油画作品,并适时进行检查。
2.2 赠与方的义务:
(1) 在本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及时将油画作品交付给受赠方;
(2) 交付时提供该油画作品的合法所有权证明,确保受赠方获得完整的所有权。
第三条 受赠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受赠方的权利:
(1) 有权利获得赠与方赠与的油画作品及其相关文档;
(2) 有权自由使用、处置该油画作品,包括展览、转让等。
3.2 受赠方的义务:
(1) 应妥善保管该油画作品,避免损毁、遗失;
(2) 如需将该油画作品转让给第三方,应提前书面通知赠与方并征得其同意。
第四条 交付与接受
4.1 赠与方应于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将油画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付给受赠方。
4.2 受赠方应在接受油画作品时,签署《接受确认书》,以确认其已收到该油画作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赠与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时间交付油画作品,受赠方有权要求赠与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赠与方原拥有的油画作品市场价值的10%。
5.2 若受赠方未能妥善保管油画作品,造成作品损毁或遗失,受赠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油画作品于签署本协议时的市场价值为基准。
5.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的,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协商解决该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影响。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中如有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积极协商并以合理方式修订无效条款。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4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方为有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赠与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件
8.1 本协议包括附件一《油画作品详情》,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8.2 契约人必须确认其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同意遵守。
本协议由双方各执壹份,共计贰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赠与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油画作品《春之韵》详细描述:
1. 创作年份:2023年;
2. 尺寸:80cm x 60cm;
3. 艺术风格:现代抽象;
4. 作品特色:使用油画颜料,富有层次感与色彩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