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址]
乙方(受赠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址]
鉴于甲方作为艺术品的合法所有者,愿意将其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艺术品赠与乙方,且乙方愿意接受该赠与,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后续的展览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赠与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艺术品(以下简称“赠与物”)赠与乙方,赠与物的详细信息如下:
- 艺术品名称:[艺术品名称]
- 艺术家:[艺术家姓名]
- 规格:[艺术品尺寸]
- 估价:人民币10万元
1.2 赠与物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日期]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应负责赠与物的完好交付。
第二条 合同条款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妥善保管和维护赠与物。
2.1.2 甲方有权在赠与物交付后,依据合理的方式要求了解艺术品的状态及展示情况。
2.1.3 甲方应及时提供赠与物的相关艺术品版权信息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2.1.4 甲方不得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取回赠与物或从中获取收益。
2.2 乙方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有权接收赠与物,并享有合法的保管和展示权。
2.2.2 乙方应在赠与物交付后,妥善保管并处理相关展览活动,确保赠与物的安全与完好。
2.2.3 乙方应在每次展览结束后,及时向甲方报告关于赠与物的状态和展览效果。
2.2.4 乙方有责任为该艺术品的展览提供相关的策展服务,确保展览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展览服务
3.1 乙方承诺将在未来[具体时间]内进行至少一次公开展览,展览主题为“[展览主题]”。
3.2 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关于展览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并征得甲方同意。
3.3 乙方负责展览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布展、宣传和保险等。
3.4 甲方有权在展览现场对展览布置和内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应予以适当考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赠与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赠与物价值10%的违约金。
4.2 若乙方未能妥善保管赠与物,导致艺术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修复、赔偿的责任,赔偿金额应为估价的两倍。
4.3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进行展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签署。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5 本协议涉及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各方在协议开头所列明的地址。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