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李明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住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街道xxxx号
乙方(受赠人):张伟
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住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xx街道xxxx号
鉴于甲方为拥有艺术品的合法所有者,乙方希望接受该艺术品的赠与,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艺术品的描述
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艺术品“作品名称”(以下简称“赠与艺术品”)无偿转让给乙方。
2. 赠与艺术品的详细信息如下:
(1)作品名称:xxxx
(2)创作年代:xxxx年
(3)艺术家:xxxx
(4)材质:xxxx
(5)尺寸:xxxx
(6)附带证书:xxxx(如有)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对赠与艺术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且该艺术品在转让时没有任何债务、纠纷或法律纠纷。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赠与艺术品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文件,确保乙方合法取得该艺术品的所有权。
(3)甲方确保该艺术品在交付时处于良好状态。
(4)甲方在赠与完成后,不再对赠与艺术品享有任何所有权和使用权。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接受甲方赠与的艺术品并享有其所有权。
(2)乙方应在赠与协议生效后负责维护和保管赠与艺术品,确保其不受到损坏或遗失。
(3)乙方不得将赠与艺术品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承担接受赠与艺术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运输、保险等)。
第三条 赠与的方式与交付
1. 赠与艺术品的交付将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交付方式为:甲方将赠与艺术品亲自交给乙方,或委托专业展览机构进行交付。
3. 交付时,甲方应提供赠与艺术品的所有相关证书和凭证,确保乙方对艺术品合法拥有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能如约交付赠与艺术品,须向乙方支付赠与艺术品预估市场价的30%作为违约金。
2. 乙方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接收赠与艺术品,须向甲方支付赠与艺术品预估市场价的20%作为违约金。
3. 双方因协议争议,导致任何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就赠与艺术品达成的完整协议, supersede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2. 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若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