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
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方):
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甲方为某特定艺术作品的合法所有者,愿意将该艺术作品赠与乙方。
2. 乙方作为受赠方愿意接受该艺术作品的赠与,并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艺术作品的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作品的描述与价值
1.1 本协议所指的赠与作品为:
(作品名称)
(艺术家名称)
(创作年份)
(作品尺寸)
(作品媒介)
(其他相关信息)
1.2 甲方和乙方均同意,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赠与作品进行公正的价值鉴定,该价值鉴定报告应作为本协议附件。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应保证其对上述艺术作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且该作品在赠与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2.1.2 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对赠与作品的保存和使用情况。
2.1.3 甲方应提供作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证明、作品来源证明及鉴定报告。
2.1.4 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作品交付给乙方。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接受赠与作品,并享有所有权。
2.2.2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保存赠与作品,并尽量避免损毁或贬值。
2.2.3 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作品的损毁、丢失及其他相关情况。
2.2.4 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或再次赠与该作品。
第三条 赠与作品的交付
3.1 赠与作品的交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具体交付地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
3.2 甲方应在交付时向乙方出示有关作品的所有权证明,并协助乙方完成作品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果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赠与作品,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价值鉴定金额的违约金。
4.2 如果乙方未能如约接受作品或者未能合理使用和保存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赠与作品,并要求其赔偿因其过错造成的损失。
4.3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其他条款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协议如需修改,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7.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