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以下简称“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XXXXXXXXX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住宅房产无偿赠与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基本信息
1. 甲方所赠与的房产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XXXXXXXXX。
2. 该房产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房产证号为:XXXXXXXXX,系甲方依法拥有的合法财产。
3. 该房产在赠与时不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清晰。
第二条 赠与方式
1.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产无偿赠与乙方,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对价。
2. 赠与的具体交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赠与的房产进行赠与,并在本协议中明确说明赠与内容。
(2)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一周内,将房产证及相关产权证明材料移交给乙方。
(3)甲方必须保证房产的合法性,不得虚假陈述或隐瞒房产的任何瑕疵。
(4)若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在房产过户或使用过程中产生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支付与房产过户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费等。
(2)乙方有权在取得房产后对该房产进行合法的使用和处置。
(3)乙方在接收房产后,应当主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保房产所有权的合法转移。
(4)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房产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日常费用。
第四条 房产过户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与乙方共同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的工作。
3. 过户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产及相关资料,须向乙方支付房产估值的5%作为违约金;
2.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须向甲方支付房产估值的5%作为违约金;
3. 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方为有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约定均真实、有效,双方均应遵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