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受赠人):[公益机构名称]
注册号:[机构注册号]
地址:[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愿意将其个人艺术品赠与乙方,用于公益事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与标的
1.1 赠与物品为甲方所有的艺术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艺术品名称、数量、材质、作品描述、创作年份等详细信息]。
1.2 甲方声明,所赠艺术品系其个人所有,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后,终止任何与所赠艺术品相关的买卖、转让或其他权利转移行为。
2.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艺术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购买凭证、相关证书、著作权声明等。
2.3 甲方应确保所赠艺术品在交付前处于良好状态,并承诺在赠与后,不再对该艺术品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承诺将该艺术品用于自身的公益事业,确保其用途符合公益性质,不得用于商业活动或私人用途。
3.2 乙方在收到艺术品后,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确认函,以确认艺术品的接收情况以及状态。
3.3 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反馈艺术品的用途及对公众的影响,并在相应的宣传材料中注明艺术品来源于甲方的捐赠。
3.4 乙方承诺妥善保管和维护所赠艺术品,确保其完好,防止损坏或遗失。如发生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费用。
四、赠与的条件及生效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经双方另行书面协议,否则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4.2 赠与的生效条件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所赠艺术品,乙方已向甲方确认艺术品已悉数接收。
五、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用。
5.2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交付艺术品,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3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使用、保管艺术品,或擅自变更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艺术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2 若因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