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受赠人):名称/组织,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地址
鉴于:
1. 甲方为特定艺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愿意将该艺术作品赠与乙方;
2. 乙方为执行慈善目的而存在的合法组织,具备接受赠与的资格和能力;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赠与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艺术作品(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及其他描述)赠与乙方,该艺术作品为甲方全部权利归属,未设立任何权利负担。
1.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赠与的艺术作品交付乙方,乙方在收到艺术作品后应当出具收据。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应确保其对赠与艺术作品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且该作品没有任何质押、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2.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赠与完成后对该艺术作品进行适当的保护与展示,确保艺术作品不受损害。
2.1.3 甲方承诺,赠与行为是自愿的,不涉及任何非法目的。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应在收到艺术作品后及时向甲方反馈作品的状态,并在其适当的场合下展示和宣传该艺术作品。
2.2.2 乙方同意将赠与的艺术作品用于慈善活动,确保该艺术作品不被转售或用于商业用途。
2.2.3 乙方有权对艺术作品进行必要的修复和保养,但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确保不会对作品的原始状态造成损害。
第三条 赠与目的
3.1 甲方同意赠与艺术作品的目的,旨在支持乙方的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公益。
3.2 乙方承诺将该艺术作品用于其慈善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慈善拍卖、公益展示等方式,确保最大化地发挥其公益价值。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作品的市场价值损失、法律费用等。
4.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艺术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作品归还,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若乙方不归还作品,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任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说明解除理由。解除本协议并不影响已经发生的权利和义务。
5.3 一方如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7.2 本协议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