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在北京市签署:
赠与人:张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号,联系电话:13800000000。
受赠人:李明,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住址:北京市朝阳区YYYY号,联系电话:13900000000。
鉴于:
1. 赠与人张伟系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居室住宅的合法所有者,登记信息显示该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房产证编号为:XXXXXXXXX。
2. 受赠人李明是赠与人的亲属(或其他关系),双方在赠与前已就赠与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上述房产的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 赠与人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居室住宅(以下简称“赠与房产”)赠与受赠人。该房产的详细信息如下:
- 房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
- 房产证编号:XXXXXXXXX
- 房屋类型:两居室
- 建筑面积:XX平方米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1)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必要的物业管理费、房产税及其他与房产相关的费用(如适用)。
(2)赠与人应确保所赠与的房产在赠与时无任何抵押、负担及法律纠纷,如因隐藏信息导致受赠人损失,赠与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赠与人应协助受赠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2.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赠人接受赠与房产,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和处置该房产。
(2)受赠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对赠与房产进行管理、出租、出售、继承等。
(3)受赠人应在签署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承担相关的税费及过户费用,并协助完成过户手续。
第三条 赠与房产交付
1. 赠与房产的交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具体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2. 交付时,赠与人应将赠与房产的钥匙、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文件一并交予受赠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赠与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产,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日房产价值的1%。
2. 若受赠人未能按时支付相关税费或费用,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 如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若因法律、政策等原因无法实施本协议的部分条款,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人和受赠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各项条款。
赠与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赠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