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注册号:[号码],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
受赠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注册号:[号码],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多件闲置艺术品,现甲方自愿将其部分艺术品赠与乙方,乙方也自愿接受甲方的赠与。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
一、赠与物品的明细
1. 甲方同意将以下艺术品赠与乙方:
(1)艺术品名称:
(2)艺术品编号:
(3)艺术品状态:
(4)其他相关信息:
2. 赠与物品的清单应附在本协议附件中,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对所赠与的艺术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其无抵押、无纠纷。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时间]内,将赠与的艺术品移交给乙方,并确保该艺术品在移交时处于完好状态。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妥善保管所赠与的艺术品,并定期向甲方汇报保管状况。
4. 甲方应对赠与的艺术品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和历史信息,帮助乙方更好地了解和管理该艺术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赠与的艺术品,并承诺在移交后妥善保管及合理使用。
2. 乙方应在收到赠与物品后[具体时间]内,检查艺术品的状态,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任何缺陷或问题。
3. 乙方有权在合法范围内对所赠与的艺术品进行展示、保管及其他活动,但不得将该艺术品转让、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理。
4.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艺术品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条款,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用。
2.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移交艺术品,需向乙方支付赠与物品价值[金额]的违约金。
3. 如果乙方未能妥善保管艺术品并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诚信和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书面协议确认。
3.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7. 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附件:赠与物品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