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对其位于_____________ 的二居室公寓(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室内装饰与改造,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室内装饰与改造设计方案。
2. 乙方需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和材料,保证所用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3. 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房间布局调整;
(2)墙面、地面、天花板的装饰与处理;
(3)电气、照明系统的改造与安装;
(4)家具、软装的配置与布置;
(5)其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装饰项目。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建议;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与信息,并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检查;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提供必要的施工环境与条件;
(4)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得干预施工细节。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获取有效的施工所需进场许可;
(2)乙方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确保项目的完成,并及时向甲方汇报进度;
(4)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的安全保险,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乙方有义务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清洁,并将设备、工具等妥善移除。
第三条 合同金额与支付条款
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2)在乙方完成初步施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 50%;
(3)工程完成并经过甲方最终验收后,支付剩余的 20% 作为尾款。
3. 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第四条 工期与验收
1. 工期为______天,具体开工日期为 __年__ 月 __ 日,竣工时间为 __年__ 月 __ 日。
2. 乙方应在工期内完成项目,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新的工期。
3. 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天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确认书。
4. 如甲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后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天内进行整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项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
3. 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严重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双方可基于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合同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一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双方应就合同的履行进展进行协商。
3. 甲方有权因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而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机密及相关信息给予保密,除法律规定及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 disputes,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